機關名稱
料估所
機關職掌 職掌 | 參考文獻 | 料估所司員滿洲漢人各三人掌審曲面埶量丈尺權物價計庸直以授成于督工之官工竣則覆覈之皆于本部司員內簡委一年而代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朝通典,職官典,卷25,頁2172-2173 |
設置詳情 中曆 | 西曆 | 層級 | 上級機關 | 沿革說明 | 參考文獻 | 雍正7年-光緒32年 | 1729-1906 | 二級 | 工部 | 雍正七年奏准。向來一應工程。皆委出之承修官自行料估。是以易起浮冒。嗣後專設料估所。凡有工程。皆先期料估覈定。別委能員承辦。俟工竣日、仍令該所協同承修官據實詳覈。按工銷算。其應需官吏。即於四司內揀選滿漢司官四人。筆帖式四人。書辦六名。如二年內所估工程。一一詳明確當。別行奏聞。量予議敘。如通同徇私作弊。或經查出。或因首告。即行題參。將該所官吏交部嚴加治罪。 |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第10冊,卷887,頁261 |
配置職官 職官名稱 | 年表 | 異名 | 品級 | 中曆 | 西曆 | 掌印司員 | | | | 雍正7年-光緒32年 | 1729-1906 | 主稿司員 | | 主稿 | | 雍正7年-光緒32年 | 1729-1906 | 經承 | | | 未入流 | 不詳 | 不詳 |
參考文獻 清史稿校註,頁3275-3278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134 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頁295
更新日期 2023/08/18
|